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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除役官兵就學進修補助作業規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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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訊)輔導會日前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補助作業規定」,期能鼓勵退除役官兵持續就學,並以就業目的為導向,增進就業競爭力。
輔導會表示,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新修正,於申請就學補助及獎勵,得檢附適性評量、讀書計畫等文件,以作為核發補助、獎勵及輔導就業的參考。
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補助作業新修正,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補助,改為補助以八次為限(每年度僅得申請二次、每次補助上限一萬元;加強補助對象申請上限為二萬元),並自修正生效日(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算申請次數。
修正條文詳見輔導會網站:http://www.vac.gov.tw/→就學服務,或向各榮服處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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